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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作进一步加强0

发布时间:2021-06-18 04:52:46 阅读: 来源:气动阀厂家
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作进一步加强0

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质量工作进一步加强

在中央及自治区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拉动下,内蒙古自治区农机化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截止到2007年全区农机总动力达到2209万千瓦,居全国第13位;拖拉机保有量70.87万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7.07万台,分别排全国第9和第3位;大中型拖拉机配套比1:1.48。2007年完成机耕7779.1万亩,机播6972.79万亩,机收2627.2万亩,分别居全国第4、第5和第8位,耕、播、收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80.7%、72.3%、27.3%,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1%。2004年以来,中央、自治区两级财政累计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97亿元,其中中央2.71亿元,自治区2600万元,带动农牧民购机投入35.3亿元。2007年全区农机化经营服务总收入达60.3亿元,纯收入22亿元。农机化发展模式创新升级,截至2007年全区共建标准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社会化服务为一体的农机化科技示范园区71个,覆盖面积300多万亩,引领着现代农牧业向新的更高的目标迈进。

改革开放30年,是我区农牧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的30年,也是自治区农机化质量监管机构逐步建立、职能不断强化、工作领域不断拓展的30年。30年来,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总动力增长了5倍、拖拉机及配套农机具分别增长了14.5倍和16.1倍;机耕、机播、机收面积分别增长了1.9倍、4.8倍和7.8倍。农机质量监管职能也由最初单一的产品鉴定发展到新产品鉴定、推广鉴定、质量监督检验、投诉受理、市场监管等,监管队伍不断壮大,基本形成以自治区为龙头、盟市为纽带、旗县为基础的三级质量监管系统。监管内容也由单纯的产品制造质量拓展到产品制造质量、企业生产条件、作业质量、维修和服务质量等多个领域。

农机化质量工作是关农机化发展大局,技术性和政策性很强,多年来自治区各级农机部门始终把质量工作放在农机化工作的重要位置常抓不懈,农机化质量总体上正在逐步向好的方向发展。从近几年用对企业进行的质量抽检、用户使用情况反映和产品质量投诉、市场调查、调研情况看,产品质量方面,拖拉机、谷物联合收获机等大中型农产品质量状况较好,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个别企业生产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存在着液压系统漏油,轮胎及一些零配件质量较差、寿命短,部分产品不成熟,故障率高,偏远地区售后服务不及时;配套机具无重大质量问题,但存在零部件加工质量、外观质量差,整机装配质量差、强度弱;一些关键部件和标准件质量差、寿命短等质量问题。反映质量问题比较突出产品是玉米收获机、马铃薯收获机、青贮收获机和农用三轮车、农机零配件。普遍反映玉米收获机、马铃薯使读数在满量 程的10%――90%之间收获机、青贮收获机可靠性差、故障率高,一些产品存在着地区适应性差,售后服务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反映农用三轮车安全性差,维修不规范、维修质量差。农机配件销售市场秩序混乱,销售假冒伪劣农机配件情况较多等问题。作业质量方面:反映个别新研发投产和一些新进入自治区销售的机具作业质量较差或存在适应性问题,其他通用农业机械的作业质量基本能满足农牧民使用要求,但对标准化、规模化高标准种植、加工基地的作业质量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维修售后服务质量方面:目前,动力机械、大型农牧业机械的维修主要靠生产、经销企业售后服务维修点承担。在自治区售后服务点健全、产品销量较大的大型知名企业近几年维修售后服务质量较好。但一些规模较小、产品销量较少的企业产品,反映售后服务、维修不及时,维修质量差。偏远地区用户反映售后服务不及时、维修不方便。常规通用农业机械的维修基本靠用户自行解决,维修质量参差不齐。

自治区农牧机工业比较薄弱,农牧机生产企业有近百家。目前,有70家自治区生产企业的163个型号的产品列入《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机产品目录》,产品以适应当地农牧业生产的中小型农牧业机械为主,主要在当地盟市和相邻或农牧业生产区域特点相近的省份销售。自治区基本没有农用动力机械及配件生产企业,自治区使用的农用动力机械、大型农牧业机械基本都是区外企业生产的。

几年来,自治区在农牧业机械质量方面主要做的工作是:

农机化质量工作不仅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前途命运,而且关系到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农机化质量也同样影根据比对值的差来肯定实验机技术状态及精度响着农机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着广大农牧民的切身利益,所以,提高农机化质量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也是农机化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自治区农牧业厅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开展工作,为广大农牧机用户选购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农牧业机械提供了科学、准确的信息,促进了我国农牧业机械质量水平的稳定提高和农机工业的发展。

1、认真做好农机试验鉴定工作。为加强对《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的贯彻实施,在全区范围内加大了农牧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新产品鉴定、检验的力度,对严重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铡草机、粉碎机、拖拉机及农机配件等农牧业机械进行了专项抽查和检验,有力地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行为。对一些性能稳定、质量可靠、服务完善的优良机型实施了自治区推广鉴定检验工作,并颁发了《推广许可证》,使好产品能够得到及时的推广应用,起到了扶优治劣的作用。通过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监督与检验,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数据,提高了名优企业知名度,打击了伪劣产品,对促进农机产品质量的提高和农牧机生产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自2000年至今,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共完成自治区新产品鉴定近800项,自治区推广鉴定350余项,部级推广鉴定检测170余项,编写修订部级推广鉴定大纲10余项,自治区推广鉴定大纲50余项。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试验鉴定每年接受国家质检总局任务实施铡草机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检250余种产品;每年接受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任务实施播种机和农机配件自治区监督抽查。2007年、2008年受自治区工商局委托实施农机配件和铡草机、粉碎机的市场监测检验。并开展各类委托检验工作。

2、及时开展农牧业机械质量调查工作。自治区农牧业厅自2005年开始每年都组织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和部分盟市农牧机投诉监督站开展财政补贴机具质量跟踪调查工作。2007年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严格按照农业部第69号令《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的规定,加大了质量调查的力度,制定了质量跟踪调查计划,下达了质量跟踪调查任务,审批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制定的质量调查实施方案,并向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和参加调查的六个盟市农牧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下拨了质量调查专项经费。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组织盟市农牧机投诉监督机构,在六个盟市重点对享受2005~2007年中央、自治区财政补贴的玉米、马铃薯、青贮饲料三类自治区主要农作物收获机械的使用安全性、可靠性(故障情况)、适应性(作业质量)和生产、销售企业的售后服务状况开展质量跟踪调查。自治区农机试验鉴定站对参加质量调查的人员进行了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发放了质量调查员证。2007年质量调查工作加强了对自治区补贴机具专项供货企业的调查监督工作,要求专项供货企业严把机具进货质量关,要与生产企业配合,共同做好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工作。2007年在自治区六个盟市和三个马铃薯生产重点旗县共调查了22个企业生产的27个型号、172台机具,公布了质量调查结果,并向8家生产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

2008年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加大了对质量调查工作的投入,继续对玉米、马铃薯、青贮饲料三类收获机械开展深入的质量跟踪调查,增加对自治区草原畜牧业机械割草机、打捆机的质量跟踪调查。加大对自治区财政补贴机具专项供货销售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质量督导力度,从生产、销售和使用各个环节对财政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作业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根据农牧机质量投诉或反映较多的质量问题和农牧业生产需要下达专项质量调查任务。

通过实施重点财政补贴机具质量跟踪调查,发现了财政补贴机具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督促了财政补贴机具生产、销售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水平的提高,提高农机用户使用操作水平和质量意识,强化了财政补贴机具质量的监督管理,带动了农牧业机械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3、制定自治区农牧业机械支持推广目录。为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和《国家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2005年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和发改委共同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业机械产品目录管理办法》,2006年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制定了自治区第一个农牧机产品支持推广目录即《年内蒙古自治区支持推广的农牧机产品目录》,目前共有九大类、615个型号的区内外农牧机产品列入目录。在制定目录过程中,对产品的推广鉴定、区域适应性、产品质量投诉及推广应用、售后服务情况严格审查把关,自治区农牧业厅组织农机管理、科研、推广、鉴定、销售、生产等方面的专家和农牧业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产品及企业逐个综合评审,从源头上确保了财政补贴产品的质量,为购机补贴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产品质量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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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强化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投诉工作,维护了广大农牧民的合法权益。自治区农牧业厅高度重视农牧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每年都组织召开全区各盟市投诉站站长会,交流投诉监督工作情况,研讨体系建设,安排部署全区投诉监督工作。为了全方位掌握在我区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农牧业机械质量和售后服务状况信息,2006年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在自治区农牧机推广、科研、鉴定、监理部门和生产、销售企业及全区12个盟市、重点旗县农牧机质量投诉监督部门聘请了147名质量信息员,并进行政策法规和技术业务培训,颁发了质量信息员证,拓宽了质量信息渠道,为制定质量调查计划和相关政策提供全方位的农牧机质量信息。

2006年全区农牧机产品投诉系统报送农牧机投诉案件17起。2007年报送35起,其中投诉补贴机具15起。各级投诉监督机构每年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送科技下乡和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协助各级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协调当地技术监督、工商部门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种形式农牧机识假辨假、维权知识宣传和农牧机产品打假查劣活动,增强农牧民农牧机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打击威慑制售假冒伪劣农牧机行为。并在各级农机化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下有计划的开展农机市场整治和检查工作。

2007年、2008年按照农业部、自治区农牧业厅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要求,自治区农牧业厅农机局组织制定自治区农牧机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全区各级农机投诉监督机构开展农机打假护农,整顿农机市场秩序活动。2008年自治区农机打假专项行动以财政补贴农牧机产品为监管督查的重点,以财政补贴机具的生产企业、自治区购置补贴机具专项供货企业、农机作业服务组织为重点监管督查对象,在自治区主要农作物重点作业环节农时开展质量监督工作,确保财政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5、不断强化农牧业机械维修经营管理工作。全区维修从业单位6955个,其中一级维修点294个,二级维修点284个,三级维修点3438个,专业维修点2939个。从业人员15772人,其中初级工1980人,中级工2181人,高级工454人,技师48人。已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766个,曾领证有待换新证的2486个。从地域分布的情况看:维修从业单位在旗县所地有2164个,乡镇2708个,乡镇以下2083个。从兴办形式上看主要有3种,第一种是国有集体农机制造维修企业转制而来的;第二种是“老农机”兴办的,第三种是生产企业与当地经销企业联办的售后服务点,比例分别为20%、70%和10%。主要维修设备有车、洗、刨床、电焊机、电钻、汽泵、切割机等。自治区维修从业单位主要以小规模机械维修兼营农机配件为主,设施设备简陋,从业人员技术水平较低,整个行业微利经营。

几点建议

(—)加强宣传、提高执法意识

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同时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提高农机质量工作的执法力度。教育广大群众,营造全社会关心保护农牧民利益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协作,发挥优势

各级农机质量监督投诉机构,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配合主管部门,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机关以及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农机部门情况熟、技术强、有专职质量检测鉴定机构和投诉络的优势,依托工商、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管理执法职能,搞好农机市场和质量监督工作。农机投诉与检测机构也要加强联合协作,发挥各自优势,搞好农机打假扶优护农保增收活动。突出重点,开展农机重量调查工作。

(三)加强农机化标准化建设

抓好农机化行业标准立项和制定工作,要深入调研,积极争取立项,起草标准要保证高质量,促进提高农机质量工作。

(四)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加大对农机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使广大农机执法人员做到真正懂法、用法,依法办事,要逐步完善有关配套法规文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完善执法程序和手段,使农机化质量管理步入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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